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做工程建筑资料员的,我之前上班被拖欠了劳动工资,2个半月。当时招我进来的是项目经理以公司名义招进来,3个月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我就直接去工程项目上上班了,然后发现他没有给公司报备过我,也就是他单独招我进来的。就是3个月到了,我发现他不能给我签合同买保险,我就提出离职了,一共做了4个半,只给我了2个月的钱,我怎么要回2个半月的钱呢,我可以起诉他吗

讨薪
2022-11-02 17:5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劳动者在公司入职三年未签合同,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来维权;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员工有权提出以下请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以十一个月为限;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其他。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不签定劳动合同而拖欠工资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个体老板拖欠工资,并且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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