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孩子买房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2 19: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出资以孩子名义买房,并将孩子姓名登记在房产证上的,视为对孩子的赠与,所以孩子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侵犯孩子对房子的产权权益,不能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父母参与出资买房不一定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一方父母参与出资买房,买房后明确表示房子只归自己这一方子女所有的,房子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在离婚时对房子进行分割;双方父母参与出资买房,若无特殊规定的,房子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且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该房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且没有约定的,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规定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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