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公司己经解除了劳动关系,还能要求补缴社保吗?

社会保险
2022-11-02 19: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员工要求补缴社保是可以的。如果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期间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保费用的,员工在离职后仍然可以要求其补缴;单位拒绝的,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等进行举报、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用人单位如果是在当月的下半旬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还要为劳动者缴纳当月的社保;如果是在上半旬与劳动者解约的,则不需要缴纳社保,可依法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和档案的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后还能补缴社保。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局、社保局投诉来追讨社保。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是国家法定的义务,签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并不免除单位补缴之前的社保的义务。
    法律依据: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后还能补缴社保。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局、社保局投诉来追讨社保。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是国家法定的义务,签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并不免除单位补缴之前的社保的义务。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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