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问一下如果是房屋租赁合同房东提前要求搬走

房屋租赁
2022-11-03 09:4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东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想搬是可以的,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为房东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所以是有权不搬走,请求房东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租赁房屋未到期房东可以提前招租,但是不能要求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前提前搬离。租赁期限届满前,承租人享有继续使用租赁物及对于该租赁房屋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提前搬走,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后搬离的,一般可以退房租。如果有其它特殊情形,是否可以退还房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确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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