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一个退休人员因在办理退休手续期间受工伤,要求赔偿,工伤是中指与食指指尖1cm粉碎性骨折,手术住院三天,后回家休养,期间费用全部由公司垫付,现本人提出赔偿,请问赔偿按什么标准?如果走法律途径,会赔偿多少?

工伤索赔
2022-11-03 10: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发生工伤,如果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司需要依法赔偿其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工伤员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职工工伤应当支付以下赔偿: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退休人员发生工伤与单位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退休员工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不得要求工伤保险赔偿。属于单位失责的,单位作为雇主应向退休返聘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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