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供用电合同规定了哪些义务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03 12: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供用电合同规定的义务一般有:供电人的安全供电义务供电人的抢修义务、用电人的交费义务、用电人的安全用电义务。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一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
    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二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供用电合同规定了以下义务:供电人的安全供电义务、供电人的抢修义务、用电人的交费义务、用电人的安全用电义务。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一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二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内容:供电的方式、时间、质量,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供电合同具有强制缔约性,即供电方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