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到期,不想续签,要提离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3 18:0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若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以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做好工作的交接。若因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以马上离职。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者不需要辞职;劳动合同期满前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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