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我没有打离职报告就走了,还能得到相应工资吗

讨薪
2022-11-04 13: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工资有,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般只能获得11个月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工资从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结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如果没有约定工资数额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能要回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要回工资。如果未签订合同的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向其支付双倍工资,但是以十一个月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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