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下属机构负责人私刻公章,以机构名义向某人借款10000元,并明确告知他借钱的用途是归还自己挪用的公款,但是借款同样被该负责人挥霍。案发后,该负责人以诈骗罪被判刑十五年。被借款人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判令我公司承担责任,对此,我公司不服,向中级法院上诉,我们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经济纠纷案中涉及经济犯罪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应当适用该法律的第四条和第五条第一款。但二审法院在被上诉人没有任何新的证据情况下,仍然维系一审判决,判令我公司承担责任,我公司对此十分不服。判决一旦生效,公司将面临损失,请教各位,针对这种情况,我公司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在法院执行之前通过继续主张自己的权利,来维护公司利益。

2018-08-02 12:53: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借钱不还,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报警,这是经济纠纷。【2】如果有证据可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还钱。【3】证据有多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依法设立的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侵占或者擅自处置公司的财产。法定代表人家属经济纠纷与公司无关,由相应的家属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的股权,家属经济纠纷涉及金钱给付的,则法定代表人所持公司的股权可能被保全或执行。
  • 经济纠纷主要解决方式如下:诉讼:
    一、经济诉讼概述
    (一)经济诉讼的概念和任务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经济诉讼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确认经济权利义务关系,制裁经济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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