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感情不好分居六年怎样买房不算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05 08:5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共同买房,分手后房产归属如下:
    (一)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
    (二)没有协议的,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三)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分居期间买房,如果是共同出资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如果是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用于个人生活的,那么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8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分居期间如果用的是共同财产买房,该房子为共同财产。因为分居期间仍然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应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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