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抑郁症长期病假可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5 21:5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患有抑郁症是否可以请长假,需要根据相关的单位来确定,法律上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一般来说,每个单位的请假流程如下:  
    1、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下: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 法律对病假有以下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等;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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