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

业主维权
2022-11-08 13: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是物业交付面积超过建筑面积的50%以上,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向街道办提出申请后,会成立筹备小组,召开业主大会,选择业主委员会成员,经审批通过过,就可以挂牌成立。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如下:
    1、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独组成;
    2、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3、委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5、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6、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7、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8、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需要的材料则包括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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