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我们大三了,学校强制实习去他们合作的单位实习,然后签了协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1 15: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作协议符合法律规定要件的,例如是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签订的,真实自愿的,内容合法的,是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法定形式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实习协议在法律上的性质是合同,且适用民事法律法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也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其订立的实习协议也不属于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的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 实习协议在法律上属于民事合同的性质,但是并不属于劳动合同。因为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也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的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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