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题1:如果女方在结婚前买房子,女方出了房子的首付,但是结婚后还没还完贷款,于是由男女双方一起还贷款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1 20: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法律上婚前贷款买房,房子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贷款买的房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该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在法律上婚前贷款买房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贷款买的房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该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在法律上婚前买房贷款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贷款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该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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