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强制解除合同,我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3 07: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的,职工不同意,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但符合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需要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公司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在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或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在三十日后劳动合同就解除;如果劳动者还在试用期的,则只要提前三日通知单位,三日后就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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