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爷爷赠与的无贷款的房子,再买房算首套房吗

房屋买卖
2022-11-13 20: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当地的房产政策
  • 所谓首套房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用于购买此首套住房的贷款被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在实践中,一是曾经贷款买过房子,并且房贷已经还清,然后现在又想贷款买房;二是曾经全款买过一套房子,然后这个房子又进行了出售,并且在房屋登记系统中查不到该房产;三是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但是全都还已清并且出售,而且能证明您确实出售的证明材料,现在想贷款购房等情形的是认定为符合享受首套住房贷款的标准,相关的贷款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和银行的政策为准。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细分几种情形,房产是一方父母婚前赠与还是婚后赠与,涉及的房产有无贷款?第一种情形:一方父母在婚前赠与的无贷款房屋,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该套房屋系一方婚前财产不能予以分割。
    第二种情形:一方父母在婚前赠与的是有贷款的房屋,且父母在其婚后继续承担房贷的,那么该套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第三种情形:一方父母在婚前赠与的是有贷款的房屋,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该套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但该套房屋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依照比例分割。
    第四种情形: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后赠与子女房产且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则房产归子女一方所有,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外还有一种情形即房产系夫妻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部或者是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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