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劳动合同里有竞业协议的性质。我本身只做满了8个月左右。但是公司只给我500/月的竞业协议补偿。我本月离职的。 我并没有单独签署竞业协议。请问500/月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4 11: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竞业协议中一般都要约定给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遵守了该协议,用人单位就需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并且单位不能以未约定经济补偿为由来拒绝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竞业协议中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没给补偿金的,竞业协议无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之后,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条款支付经济补偿的,属于违约行为,劳动者可以不受竞业协议约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合同到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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