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2021年6月顺产的,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有西安市规定的60天以及做孕检奖励的10天!但国家只发放了98天的生育津贴,请问剩下的产假工资怎么算?

讨薪
2022-11-15 09: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孩子后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是98天,如果其在生育过程中具有法定的特殊情形的,可以依法予以延长产假时间,比如难产的,其产假为13天,生育双胞胎的,产假为113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生育孩子的产假一般是98天,如果其在生育过程中具有法定的特殊情形的,可以依法予以延长产假时间,比如难产的,其产假为11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新增产假60天的工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来发放的。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则由政府给产妇按生育险金额发放生育保险金,公司是否也计发产假期间工资要看公司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那么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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