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拆迁合同上签的是别人的名字,那最后办房产证上可以写我自己的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2-11-15 18: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得拆迁后的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但是每个地方是不同的,有的地区要求必须按照拆迁协议上签署的名字办理,在办理好房产证后再进行过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房产证上可以约定写两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对于名字的个数并没有规定,可以写多个名字。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簿才能证明权利的归属。所以,房产证是证明房屋物权归属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对于名字的个数并没有规定,可以写多个名字。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簿才能证明权利的归属。所以,房产证是证明房屋物权归属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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