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成都市生育津贴,公司以产假三个月基本工资发放,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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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归企业;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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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是需企业补足的。其中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法律依据: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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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陪产假期间,不按全额工资发放。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而男职工陪产假的长短,在各省份不一样,比如上海市陪产假为10天。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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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