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之间,因一方在外欠债,现在法院要拍卖婚后自建房屋,房屋没有房产证,只有当时购买地皮时的一张发票和地皮出售协议,这样的房屋法院允许查封拍卖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7 13:0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可以拍卖夫妻离婚时的房子。实践中,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只能将房屋变现,再对取得的对价进行分割。将房屋变现的方式有许多种,可以直接卖给第三人或可以向法院申请组织拍卖,用拍卖所得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般情况夫妻共同房产法院是不可以拍卖的,但如果夫妻其他共同夫妻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拍卖夫妻共同房产。但如果双方同意用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的,则法院不能拍卖共同房产。
    除非当事人同意之后却不执行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人民法院对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置办的房子也是可以拍卖的,但前提为该房产不是其生活所必须的房产。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第七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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