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年得房子,合同写了不可以转租,但是我转租得时候是经过房东同意的,地板有划痕,我可以赔偿,但是他让我提前五天搬走,属不属于房东违约

房屋租赁
2022-11-19 16: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房屋合同到期承租人不肯搬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约定返还房屋,支付逾期使用费,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但是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民法典》规定,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履行合同,搬离房屋或者续租房屋,造成损害的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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