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被收购,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在老公司的工龄作废,我是否该找老公司赔偿工龄

2022-11-19 16: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改制后连续工龄,企业改制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者的工龄应当是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加上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在新用人单位工作的,由原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年终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续签,但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存在非法情形的,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赔偿。补偿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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