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因现在凑不齐首付导致违约,需要赔付中介费么!?

买卖合同
2022-11-19 21: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后买方违约的,一般要给中介费。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且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在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务后,房屋的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中介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二手房卖家违约的,其中介费一样要给,但是不是付全部的中介费。卖方违约,违反的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费用的缴纳是有中介委托合同的,如不缴纳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一条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中介费可以退还。由于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履行时,卖方应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此外,卖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各项代办服务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九百三十一条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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