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生病治疗期,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我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0 06:2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生病医疗期已过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职工生病医疗期已过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有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职工患病期间单位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若属于患病医疗期内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不履行,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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