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劳动法第22条的规定,我是今年毕业进入公司,有3个月的试用期,第一个月是公司安排的培训,由公司内的老员工教授,试用期第一天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写,如果干不满一年主动离职,需要返还当时培训期间付的工资,我现在不满一年,想离职,想问一下这个规定是合法的嘛?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0 16: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在试用期辞职的话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为员工结清工资,且应当使用货币来支付。工资的数额按双方的约定和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关于试用期离职的工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劳务工和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务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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