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医院之前的排班是,上个夜班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下班后,下午和后天是休息时间,但是现在改了,只有夜班第二天下午有半天休息时间,四天的休假说给我们先攒着,到时候再看,请问这种符合劳动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1 10:1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 你好,对于休息休假是否有福利待遇这一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时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看是法定节日还是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资,假日上班是支付两倍工资。
  • 下夜班当天,总的工作时间未超过四十四小时,保证了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可以算休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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