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20年11月份入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签合同交保险,可老板拖到21年3月份签合同,四月份15号发工资时扣除我三月份的保险,近期要对我进行人事调动,我未答应,现在对我进行开除,想问下这个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社会保险
2022-11-21 12:46: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员工入职满一个月单位没有与其签合同的,员工可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直到入职满一年时为止。即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一个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是被用人单位辞退的话,补偿保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如果是主动离职的话,没有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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