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别人有纠纷,人家冲动之下打了我,后面派出所把我们都传唤过去关了一晚上,16个小时左右,然后让我们和解,说不和解就是打架斗殴,都拘留,我没有办法只有选择和解,后面发现自己脚受伤严重(当时有记录我脚受伤),想问一下这个情况可以再追究对方责任吗,派出所程序是不是不合法

刑事拘留
2022-11-21 19:28: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是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造成轻微伤的,派出所不处理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是向有关机关进行投诉。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行为人打人致其轻(微)伤,如果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以上,这已经构成刑事公诉案件,公安机关肯定要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派出所不抓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信访,请求及时依法制裁犯罪嫌疑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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