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不能视为没签合同。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各持一份,因此劳动合同不给员工的,员工可以找公司讨要,公司不给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
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