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想租房,发现是二房东,不是原先的房东。那么和二房东签订协议合同的时候我需要注意什么呢?

2019-04-23 17:0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
    一、合同订立的过程是什么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订立合同的程序主要有: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
    2、资信审查。
    3、洽谈协商。
    4、拟定合同文书。
    有的合同,根据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则必须在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
  • 在我国房屋的转让分为合法转租和非法转租。 
    一、合法转租,是指承租人经过的房东的同意将房屋租给第三人,在现实中就是二房东经过原房东的同意把屋子的租给第三人。合法转租是法律所允许,第三人和二房东签订的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受法律地保护,因此第三人享有占有租赁房屋的权利,此时原房东不能阻止第三人入住,如果不让第三人入住的构成违约。第三人就原房东的违约行为可以采取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1、先协商 在合法转租的情况下签订了租赁合同,如果原房东阻止入住的,第三人可以和原房东协商,也可以找二房东出面帮忙协商解决。  
    2、解除合同 如果合同签订后,原房东阻止入住的行为导致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解除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这符合《合同法》有关的规定,因原房东的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应对二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原房东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3、到法院起诉 如果不想解除合同的,就原房东的行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原房东履行义务。  
    二、非法转租,是指承租人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就将房屋租给了第三人。非法转租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承租人和第三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只在双方之间发生效力,不对原房东发生效力。第三人入住的房屋属于无权占有,原房东可以拒绝第三人入住出租的房屋。第三人强行入住的,原房东也可以在不伤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情况下将东西搬走。 最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要先了解转让是否合法,如果是合法转让而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对方违约的可以通过起诉来积极地捍卫自己的权利,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
  • 如何处理租房协议纠纷,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于受让的第三人继续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其具体内容包括: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这里所有权变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赠与等。  
    2.承租人没有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  如果承租人已明确表示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则不发生所有权与租赁权的冲突问题。租赁物所有权变动后,新的所有人取代原有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出租人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而退出出租人地位。承租人应依照原租赁合同向新的所有人履行义务。  
    (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相冲突的处理  《民法通则》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按份共有人将出租的共同财产中的自有份额转让时,即发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冲突。  一般来讲,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效力,而租赁关系是债权关系,依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物权应优先对待。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有债权物权化的特征,但其毕竟是债权关系,仍然不能等同于物权的效力。  另外,让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有利于对房屋的管理、修缮、使用。  
    (三)租房中的登记备案问题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申请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当事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取得《房屋租赁证》是租赁合同法、有效的前提条件。登记备案是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身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而不应因此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找中介租房时要注意什么  中介提供的服务应该有尽量代理更多的待售房屋以供顾客挑选,通过验证、备档、签订合同等手段保证顾客买房的安全性,协助中间担保、代办贷款、过户取证等各项服务使顾客更省时省力,还要为投资型顾客代理出租等。中介收费国家明文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分档计取,500万元以下收取
    2.5%,这笔费用应由房屋出售方支付。找中介租房时要注意什么,主要内容如下:  
    (一)综合比较各公司的服务模式,货比三家,尽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费等,以免发生纠纷。  
    (二)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局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工商执照中应具备“物业代理”这一经营项目,以上两证也应有“年检合格”的印章。  
    (三)在与公司看房前,要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中介代理合同”,这一环节至关重要,要找出您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与对方商量改妥后再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条款将来会对您十分不利。  
    (四)不要和经纪人个人隐瞒公司私下成交。有些客户为节省中介费,向经纪人支付回扣私下做单,这种做法不太可取。其一房源信息是公司财富,这样做已经违反双方合同,会遭到公司起诉;其二收取回扣的经纪人一般道德水平低下,有可能等你入住后看准你不敢声张,继续索要钱财;其三目前存在一些经纪人勾结外人冒充假房东行骗,诈取钱财后逃之夭夭,使客户白白遭受损失又无处追偿。  
    (五)在订房时一定要自己审查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三证俱全才可付款。虽然说中介公司有审查证件的责任,但有些经纪人并不负责,所以自己必须要亲自审查,以免被假房东诈骗,据中介公司实际操作的经验来看,一般出现的诈骗事件都是房东证件不全,而当事人没有防范意识造成的,这点要特别注意。  
    (六)一旦发生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应该立即到工商部门或房地局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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