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出庭是什么意思的

劳动仲裁
2022-11-22 17: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中的出庭是指在仲裁庭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后,由当事人按其通知的内容按时参与开庭审理,在庭上进行陈述和辩论、质证的仲裁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劳动仲裁出庭含义是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仲裁后,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庭,当事人有义务参加仲裁活动的行为。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如下: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3、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4、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
    5、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仲裁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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