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
2022-11-25 11: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 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 劳动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第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那么仲裁协议无效。第
    二、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第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第
    四、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又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中要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是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基本要求。如果仲裁协议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则具有瑕疵。对于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是可以补救的,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如果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即为无效。第
    五、一方采取胁迫的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