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套房产,能执行吗

房屋产权
2022-11-25 12:1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的房屋能否执行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定。首先,法院能执行的不能是用于家庭生活所必需的房子。其次,法院执行的房子需要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是不能被执行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
    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一般来说是可以执行的。但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而是,如果法院认定该套房屋超出必需生活标准的话,在保障其生活标准后依然可予以执行。 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的规定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 一般来说,名下一套房法院是可以执行的。但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而是,如果法院认定该套房屋超出必需生活标准的话,在保障其生活标准后依然可予以执行。
    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的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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