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查封房产可以强行终止租赁吗

房屋租赁
2022-11-26 14:0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查封房产是否能强行终止租赁需根据其出租时间决定,若租赁前于查封存在,则不可强行终止,反之可以强行终止,且损失由承租人自己负担。除此之外承租人也可以选择自行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法院查封房产是否强行终止租赁要看是否在查封前出租,若租赁前于查封存在,则不可强行终止,反之可以强行终止,且损失由承租人自己负担。除此之外承租人也可以选择自行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法院起诉后被查封的房子一般不可以出租,但查封后经法院允许可以继续出租。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的,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第十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