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男生想在婚前付大部分首付,我付小部分首付,用我的公积金贷款,房子大概一百万,如果以后离婚的话我要补偿他多少钱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6 17:0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按揭,婚后共同还贷,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子的所有权归产权人一方,但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民法典》规定首付买房算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共同偿还贷款的,购买方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只有共同财产双方才能够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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