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未成立业委会,物业服务合同甲乙双方为开发商与物业,可以拒缴物业费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26 17:1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情形可以拒交物业费:
    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在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过、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拒绝缴纳;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拒缴物业费会无法享受相应的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在协商不成履行催告程序的情况下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其支付物业费、承担拒缴物业费的滞纳金或违约金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未签订物业合同一般不可以拒交物业费。未签订物业合同不属于拒交物业费的法定条件,业主事实上已接受物业服务的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