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用儿子、儿媳名义买房、首付款和以儿子名字的贷款都是父母还贷,儿子离婚时房子产权儿媳可以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7 04: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付是父母出的,如果没有约定是借款或者是只给一方的,那么可以认定首付是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与,房子写夫妻二人两人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属于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父母买房署儿子名,其儿子通常而言对该房子是有权处分的。房屋作为不动产,权利属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男方父母首付,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如果该房是男方父母首付,指定只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房子应认定为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仍归男方所有,依法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