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样的工作,正式工长2千工资,而合同工只长150,单位属于违法吗?

2022-11-29 22: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与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如果合同工资和实际工资不一样的情况是在劳动者与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违法;如果是公司克扣员工工资的,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原先约定的工资数额有变动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变更劳动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一般户按照有关规定是不可以给员工发工资的,存款人日常活动的各个支出只能由他的主办账户进行办理,包括资金的收付,工资的发放,以及其他的有关资金的转出转入。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