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年前受得工伤,评十级,现在离职是按照受伤时的赔偿标准赔付吗?

工伤索赔
2019-04-24 16:15: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以你公司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
    3、交通食宿费。
    4.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5、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 本人6个月工资)。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 本人一个月工资)。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 本人6个月工资)。
    二、2004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根据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有权请求工伤保险赔偿。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酒驾面临着行政处罚,醉驾面临刑事处罚。但是上述两个处罚并不能免除交通事故案件本身的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对双方责任进行划分,受害人可以以该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材料,结合其他证据,协商或者起诉要求赔偿。
    对于已经垫付部分,如果认定为需要赔付给对方的,可以主张垫付部分抵扣相应款项,如果认定为无需赔偿则可主张退回。双方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 员工离职或工伤赔偿等情形,常常会签订赔偿协议。赔偿协议要求完整准确地把协议双方的意思表达出来,缺少或变更几个字,有可能会使得协议书面表达的意思和当事人的实际意思大相径庭,导致纠纷再起。近期我们律师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发现客户因签订协议内容。  员工离职或工伤赔偿等情形,常常会签订赔偿协议。赔偿协议要求完整准确地把协议双方的意思表达出来,缺少或变更几个字,有可能会使得协议书面表达的意思和当事人的实际意思大相径庭,导致纠纷再起。近期我们律师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发现客户因签订协议内容不清、不全,又须另行赔偿员工其他费用。企业签订协议时的常见问题如下:  
    一、赔偿项目不明确。协议书中约定的是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还是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是劳动年限的补偿金?是医疗费还是护理费等?每个项目均不能少,我们客户就有8年前的协议,协议中未写明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在八年后解除合同时又另行主张。所以赔偿的部分项目,还是全部项目,都须逐一写清,若表达不清楚,可能会导致单位重复赔偿;  
    二、表达意思模糊。赔偿不同于补偿,赔偿基于过错补偿不一定基于过错。在单位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必须采取赔偿。若协议中用“补偿”两个字,将无法准确表达企业是基于其过错才给予员工的赔偿,也就是说,员工在接受单位的补偿金后,仍可以基于企业的过错,再一次向企业理赔;  
    三、缺少“纠纷了结”“双方无涉”等权利义务终结的表示。企业与员工签订赔偿协议,无非是想一次性了解纠纷,避免以后麻烦,所以协议的最后,一定要加上“协议双方履行以后,纠纷了结”、“双方无涉”、“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等权利义务终结的字样,少了这几个字,无法表明协议双方对剩余权利的放弃,这样企业也面临再一次被员工索要的可能。  所以,员工离职或赔偿协议,需准确表达协议双方的真实意思,并确保协议表达的内容在法律是合法有效,同时必须注明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以后再无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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