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过户原房主不肯来签字应该怎么样办

房屋买卖
2022-12-01 07: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房过户原房主不肯来签字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基层组织进行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进行签字过户。也可以主张对方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原房主不肯签字过户首先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基层组织进行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进行签字过户。也可以主张对方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买房不过户不签字首先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双方是有签订买卖合同的,关于房屋过户合同中都会有明确说明,如果卖房经过协商后仍不进行过户,买房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