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解除等于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