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子女需要偿还父母的债务吗

债务追讨
2022-12-01 16:3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儿子欠的债务父母不需要偿还,债务人如果是成年人,则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其个人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父母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父母的债务不需要子女偿还,父母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子女不需要承担代替偿还的责任,除非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父母欠债无力偿还,子女不需要偿还,父母的债务其子女不需要承担代替偿还的责任,如果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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