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需要进行登记的抵押物有哪些

抵押担保
2022-12-02 21: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向登记部门提供:
    1、当事人填写的《抵押登记申请表》;
    2、当事人具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或《房地产权证》等;
    3、房产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房产抵押的法人资格证明。
    4、签署好的抵押合同

    法律依据:
    《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
    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
    《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
    (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
  •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到登记部门办理。办理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
    1、立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没有抵押物权属证明的,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自己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 办理抵押物登记要提供的材料有:
    1、当事人填写的《抵押登记申请表》;
    2、签署好的抵押合同;
    3、房产登记中当事人具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或《房地产权证》等;
    4、房产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房产抵押的法人资格证明。
    法律依据:
    《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
    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
    《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
    (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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