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护理假国家规定

子女抚养
2022-12-03 01:0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住院护理假各省市不同,一般为20天,具体根据地方法规决定,比如: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十日;四川省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
    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十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条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父母住院子女的护理假,部分省市规定一年20天,部分规定一年10天,部分省市尚未有规定。
      
    1、《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在其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非独生子女在其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每年累计不超过5日的护理假。”
      
    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   各个地区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的规定不同。
      
    1、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则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可享受带薪陪护假,这其中,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
      
    2、河南
      《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3、《四川》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法律依据:  《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对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老年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