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黑龙江省产假180天,全国统一产假98天,但是单位只给98天产假,是否合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3 10:2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如果单位与职工协商达成一致的,陪产假可以分开休;如果未协商一致的,则陪产假应当一次性休完。具体要看当地的政策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法律依据:如果单位与职工协商达成一致的,陪产假可以分开休;如果未协商一致的,则陪产假应当一次性休完。
    具体要看当地的政策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 国家未规定男职工的产假,但规定女职工享有98天的产假,而男职工享有的是陪产假,具体在各地的计划生育政策中有规定。大多数地区规定的男方陪产假都是15天。少数地区规定的是30天或者20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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