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按揭房夫妻离婚房产权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3 15:0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揭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那最好将房屋的所有权归于登记方,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为没有还完贷款的房屋不能转让。双方也可以在还完贷款之后再分割房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夫妻按揭贷款买房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双方事先已经对分割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无约定均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的,由夫妻进行竞价确定房屋最后的归属;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依法拍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夫妻财产按揭房离婚可以按下列方式进行分割:
    1、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成的,按照房产份额进行分割;
    3、如果该房屋属于一人名下,并由登记方支付首款的,应当判决该房屋归登记人所有,再由登记人向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