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清算负责人指的是谁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5 01:3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你的案件发生在哪里?是什么事
  • 清算义务人是指董事等理事机构的成员。但是清算组的成员不一定必须是清算义务人,只是清算义务人应当对清算结果负责。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 清算组的负责人指的是法院指定的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成立,且不得在清算过程中谋取私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清算后应当进行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