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几个问题请教一下。 1/公司高温期间不放高温假,改调位夜班,无高温补贴,连喝水都要自己掏钱买,合理不 2/公司入职3月任然未买齐五险,在不包吃住的情况下,工资每月固定为3500合理吗

讨薪
2022-12-05 13: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放高温假工资照常发放。同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 职工被单位安排放高温假的,工资照常发放。同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 单位放高温假的劳动者不会被扣工资。劳动者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其工资总额。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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