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员把我的快递丢件了

消费者维权
2022-12-06 05:1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丢了的处理方式为若是快递员没有派送到指定地点的,应当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快递丢失,快递公司未能将其送到收货人手中的,若其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递的丢失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则需要对货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快递公司丢件的,一般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快递内物品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此外,快递取件后丢失的,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地网点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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